关于团体标准的自我声明及组织声明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国家相关团体标准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促进杭州市食品营养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现就学会团体标准,发布以下声明:

一、已发布团体标准清单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1T/HZFNS 001-2024降食物血糖生成指数测定方法
2T/HZFNS 002-2024降食物血糖生成指数标示规范
3T/HZFNS 003-2024食物血糖生成指数测定动物试验法
4T/HZFNS 004-2024基于动物试验的食物血糖生成指数标示规范

二、管理合规性声明

1、符合国家民政部门社会团体组织管理要求:我学会三年内未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

2、符合社会团体组织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我学会三年内未因违规收费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我学会明示收费标准和经费使用情况,所收经费应专款用于标准编制工作,且总额不高于标准编制实际使用经费;三年内未以参编、署名、排名等为由收费,未以标准立项为由收取管理费。

3、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规定:我学会三年内未被有关部门认定标准化工作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我学会制定的团体标准未抄袭其他任何机构制定发布的标准。

4、制定范围规范性:我学会依据学会章程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

5、其他:我学会三年内没有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

三、标准查重

我学会发布的团体标准提出的技术要求(引用内容除外),与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一致度不超过30%

四、标准文本可获得性自我声明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我学会发布的团体标准,全部依法在学会网站上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明确标准文本的获取方式(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s://www.ttbz.org.cn/StandardManage/Detail/

112634/),确保文本获得渠道畅通。

杭州市食品营养学会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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