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杭州市食品营养学会,英文译名为(Hangzhou Food and Nutrition Society,简写为HFNS

第二条 本团体由在杭从事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营养与质量安全及相关学科的科研、教学、生产开发与应用推广、服务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自愿组成,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广大会员开展杭州市食品与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深加工安全监测、饮食与健康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技术推广,教育与培训,包括科普教育活动,为杭州市食品营养学科发展和居民健康服务,为杭州市食品营养产业发展作技术支撑,为杭州市经济建设、科技创新、居民健康和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杭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杭州市食品营养学会设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内)。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开展食品与营养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活动;(二)科学普及活动;(三)食品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四)科技咨询服务;(五)食品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深加工安全监测、饮食营养与健康业务培训与人才培养。

第二章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自愿加入本会;由本会两名以上会员推荐;(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